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5日9时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分六部分:一是对2015年工作的回顾;二是"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三是2016年重点工作,包括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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