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揭晓
来源:国家民委
7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结果揭晓。经评奖委员会评审,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审定,25部作品、5位译者荣获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中国作协、国家民委两家主办单位对本次评奖工作高度重视。7月20日,评奖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潘岳,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宏森出席并讲话。
张宏森强调,民族文学创作是传承中华文化、凝聚民族精神的文学表达,民族文学的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重要标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评奖工作中去,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民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做好骏马奖评奖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民族文学事业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文学在民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始终坚持评奖标准和原则,评选出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优秀文学作品;秉持公心,严守纪律,确保评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潘岳指出,本届骏马奖评选是习近平文化思想提出后的第一次,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主线后的第一次,示范引领意义重大。民族文学作品的第一评判标准,就看是否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是否有利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否为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提供有力保障。要把握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和中华民族整体叙事逻辑,认真评选出那些既反映民族特色传统,更突出各民族文化共性和中华民族共同形象符号;既体现各民族对本民族的热爱,又彰显各民族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高度认同;既展示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又彰显中华文化核心价值;既书写各民族物质生活变迁,更体现各民族共同精神追求的优秀作品。
第十三届骏马奖参评作品范围为少数民族作者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少数民族文字创作、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成书出版、符合评选体例要求的作品。征集工作于今年3月1日启动,4月30日结束。5月17日起,对初步审核后符合参评条件的381部作品、11位译者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本届评奖进入评委各自阅读阶段。7月18日起进入集中评审阶段。7月26日,评委会评选出75部初选作品和9名翻译奖初选译者,同时向社会公示。
集中评审期间,国家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卫平,中国作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李敬泽、邱华栋,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胡邦胜出席相关会议。
7月31日下午,评奖委员会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现场,评委会在国家公证机构的公证下进行最后一轮投票,庄重、严肃的计票环节结束后,李敬泽宣读投票结果。张宏森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本届评奖期间正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社会各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各位评委牢记“国之大者”,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守艺术良知,担当社会责任,着眼于新时代文学事业和新时代民族工作大局,对文学规律、文学价值和作家劳动予以充分尊重,认真严谨地履行职责,最终形成了评奖结果。本届评奖是去年10月《国家民委 中国作协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后的首次骏马奖评选,国家民委为此次骏马奖的评选提供了专业、有力的支持。张宏森向参与本次评奖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工作人员致以敬意。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由中国作协和国家民委共同主办,自1981年创办至今,已经历十二届评选,共计734部(篇)作品、44位译者获奖,在繁荣民族文学创作、发展民族文学事业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受到文学界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做好本次评奖工作,中国作协按照中央关于文艺评奖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结合民族文学发展的新情况、新特征,对《评奖条例》和《评奖细则》作了进一步修订,力求程序更加规范严谨,进一步提高评奖的导向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中国作协和国家民委依据《评奖条例》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审慎的遴选,确定了本届骏马奖评奖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委们来自不同的民族和地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宣部纪检监察组十分重视此次骏马奖评奖工作,中国作家协会专门设立纪律监察组,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据悉,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典礼——“中国文学盛典·骏马奖之夜”将于今年11月在广西南宁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