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获悉,《2015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对外发布。从即日起,各出版单位可登录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并下载今年的《申报指南》和《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据了解,2015年度《申报指南》总体框架基本延续往年模式,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资助范围与资助重点”“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四大部分。其中,资助范围与资助重点除延续2014年度,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和宣传普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和中华文化传承,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对外交流等7个方面为重点,还特别增加了专项主题类选题,专项主题主要包括: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庆祝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点出版项目。
此外,《申报指南》进一步细化了资助范围与资助重点:一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宣传和普及”方面,突出“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出版项目,以及“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出版项目。二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和宣传普及”方面,特别强调宣传普及的作用,重点突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出版项目。三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资助重点增加了“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升全民海洋意识具有重要作用”的出版项目,并“对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出版项目进行了强化。
与前两年度申报工作有较大变化的是,2015年度不再采取按申请资助金额分级申报项目的办法。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限报两项。在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获得2015年度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按规定每家可增加申报1个项目;对存在已结或在建项目实际延期一年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其2015年度国家出版基金申报项目数量,增加或核减相应数量的出版单位名单,详见《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13年综合绩效考评结果》通报。此外,因原有资助项目2014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也将被取消2015年度申报资格。
2015年度《申报指南》明确,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其他国家级重点出版物规划和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出版项目可优先申报。除以原创性、学术性较强的项目为资助重点,同时资助必要的整理、复制、汇编类出版项目。并将对图书类项目成稿量的要求确定为“不少于60%”,但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方面的项目仍须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部分演示盘。(雷萌)